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预防与控制非典型肺炎工作领导小组三号通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3-05-02浏览次数:479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登记从‘非典’疫区返回人员情况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54日,学校预防与控制非典型肺炎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就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提出如下要求:


一、所有教职工、学生、离退休人员及教职工家属和“四工”人员,凡是在41日外出后返宁的都要进行登记 ,分二个阶段进行,分别为41日后和420日后,由各有关部门负责登记核实,学校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凡部门统计的都要登记签名,不得漏报,要把工作做细,切实做到准确无误。


二、继续做好返校师生的观察检查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凡被观察人员须观察二周无异常情况后,方可解除观察,经研究,我校观察区延至59日晚,经对被观察人员检查身体后无异常情况者可解除观察。


三、严格控制学生外出,从55日起,无出门证的学生一律不得外出,出门证由一、二总支专职管理学生的副书记负责发放,各总支2份,经批准后轮流出校门;99中队学生出校门由学生处负责批准并发放出门证。为了方便学生到邮局取款,减少外出,凡邮来的汇款单均可到财务处办理手续,由财务处先垫支现金款额。


四、加强校园管理,保持校园稳定,重申:严格执行学校通告,加强门卫管理,校外人员不得入内。要加强对校内商店、食堂物价、卫生、食品安全的管理与监控,以确保学校稳定。


 


 


 


       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预防与控制非典型肺炎工作领导小组
               
二00三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