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预防与控制非典型肺炎工作领导小组五号通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3-05-16浏览次数:659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系统非典防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扎实做好我校非典防治工作,5月14日,学校预防与控制非典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就关键阶段防治非典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以系、处为单位召开本部门防治非典工作专题会议,层层贯彻落实省厅会议精神,进一步动员本部门师生高度重视非典防治工作,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各系要成立防治非典工作小组,由系正副主任、总支正副书记、办公室主任等组成,全面负责本单位师生员工有关非典防治工作;行政部门以支部为单位成立工作小组,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教职工非典防治工作。各工作小组都要制定相应的措施,报学校防治非典工作领导小组。

二、加强校门管理,严格控制流动人员进出校园。重点是现住校园内的教职工家属、校内租借房屋人员和部分“四工”人员,实行凭证进出制度,无证人员一律不得进校。有关发证范围和要求按学校通知执行。

三、加强入校人员身体状况监控,在校大门和边门配置手持式红外体温测量仪,重点对持证人员和经批准的外来人员进行检测,体温超出正常范围的,外来人员不准入校,持出门证人员由医务所安排复检和处置。

四、根据公安部门的规定,凡外地返宁居住校内的所有人员(包括教职工家属),都要在3日内进行登记,凡疫区来的必须当日登记,不申报登记的追究法律责任。

五、为了稳定学生的正常生活秩序,采取定点定时、集体外出专场购买物品的方式.每周六早6时至7时,由学生处组织部分学生集体到苏果超市专场购买物品。集体外出购物时要严格服从组织者的指挥,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安全,对违纪的要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