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植物刑事物证鉴定中心开展鉴定工作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3-05-19浏览次数:565

2003年3月24日,设在我校的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刑事物证鉴定中心,接受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玄武分局的委托,鉴定一批工艺品是否为象牙制品。

这次鉴定的样品比较复杂,有些属非生物的有机物假冒的,有些是以其它非象牙的生物材料仿造的。因此,不能单纯地利用动植物分类学的知识就可以鉴定是属于哪一种动物或植物,需要获取各方面的资料来对此作出鉴定。面对此种状况,本中心工作人员迅速商定方案,展开工作。

在校、系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鉴定中心工作人员及其他部门相关人员的共同努力,于4月7日将委托鉴定的54件计价值约50万元的样品鉴定完毕,并于4月8日将送检样品移交送检方。在鉴定过程中,我中心工作人员尽量不损坏送检样品的做法,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以及力求鉴定程序、鉴定书规范化的行为,得到了委托单位的好评。

接着,4月16日我中心鉴定了第2批16件样品,4月30日,鉴定了第3批482件样品。到目前为止,在不到1个半月的时间里,本中心共计鉴定了3批552件总价值达152万元的象牙制品。据相关送检人员说,近期还有几家单位将送样品来委托我中心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