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玲老师被省总工会授予“江苏省文明职工”光荣称号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4-09-08浏览次数:389

日前,在江苏省总工会举办的“江苏省文明职工”评选活动中,我校人文社科系陈玲老师被授予“江苏省文明职工”光荣称号。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陈玲老师在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投身森林公安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表现出良好的师德风范。在教学工作中,积极探索森林公安专业的教学规律,努力提高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将模拟法庭引进课堂,不仅让学生学到了知识,而且使学生感受到了实际审判的气氛。她还积极与有关法院联系,组织学生到法院旁听庭审,亲眼目睹法院审判的全过程,让学与用紧密的结合起来,极大地提高了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陈玲老师在高质量地完成教学工作的同时,运用自己法学专业的特长,为学校、同事、学生等需要帮助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热情的服务,多次参加法律援助活动。她与人为善、待人热情,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和文体活动。在家庭里,孝敬老人,奉献家庭,和睦邻里,教子有方,表现出新时期“文明职工”的良好素质和可贵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