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生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4-09-08浏览次数:323

接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联合发文通知,江苏省在全省高校中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以拓宽学生就业渠道。凡参加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并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考生自愿的原则,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核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实行一次考试、发两种证书的办法。现将有关事项转述如下:


一、证书对应关系


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对应计算机操作员初级职业资格;


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对应计算机程序设计员中级职业资格;


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加试二级上级操作(Visual C++、Visual FoxPro或JAVA中任选一种)合格后对应计算机程序设计员高级职业资格。


二、办证程序


从现在起,今后的每一次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后,由学校统计成绩合格并需办理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名单,填写《江苏省职业资格鉴定报名与合格人员登记表》,附考生成绩复印件和考生二寸照片一张,统一报送省(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办理职业资格证书。


对以往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携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和二寸照片一张,就近到省(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办理职业资格证书。


三、收费


收工本费10元。


特此说明,望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