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森林警察学院2013-2014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16浏览次数:7195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厅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4〕55号)要求,根据南京森林警察学院2013-2014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现编制2013-2014学年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学校专项工作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共七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13-2014学年,在教育部的指导下,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坚持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全面落实《清单》的各项要求。专门组织相关部门对《清单》进行学习,建立服务事项清单,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对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招生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在校园信息网主动公开财务等信息,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二)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信息公开专门会议,组织编制《南京森林警察学院规章制度汇编》,修订并完善了《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积极推进学校各类规划计划、重大决策的信息公开,逐步做到信息公开程序规范、发布及时、内容准确。

(三)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各职能部门网站建设,完善学校主页、校园信息网上的有关链接并充实相关内容,在网站各项专栏内梳理有关表格下载等专栏服务。以学校主页、校园信息网为基础,结合微博及其他社交媒体应用,构建起能实现各类信息及时发布、有效共享的新型信息公开平台。

(四)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和培训。专门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学习上级和学校信息公开有关文件和规定,明确各责任部门信息的公开时间和责任人。根据学校安排,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和信息公开服务质量。

二、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认真落实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一)通过学校主页、校园信息网、官方微博公开信息情况

2013-2014学年,通过学校主页及时发布了学校工作动态、招生就业和基建招标等相关信息392条,其中警院快迅242条,招生就业15条,信息公告120条,教学科研15条。校园信息网发布信息2345条,其中教学科研405条,党群工作462条,系部信息459条,行政办公447条,教辅机构147条,学生管理425条。学校新浪官方微博共发布信息115条,转发共1435余次。此外,学校还依托中国林业网上的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专题网站发布信息402条。

(二)通过其他渠道公开信息的情况

围绕南京青奥会安保、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等重要活动,通过媒体访谈等多种方式和校报、校广播电台、电子屏、宣传栏、官方微博等多种载体,及时向校内外发布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和主要成就。2013-2014学年度官方媒体刊播我校新闻报道多次。

三、学校专项工作公开情况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清单》要求,将主动公开信息分为学校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等十大类。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信息公开情况

《清单》中基本信息类别要求的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等6项公开事项均已公开,分别列在学校主页、校园信息网和《南京森林警察学院规章制度汇编》内公开。公开了经修订的《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办法》、《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等学校专门委员会章程以及年度报告等信息。除此之外,办学基本情况、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等办学基本情况信息已在学校主页作为常态化公开事项公开。

(二)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情况

在招生考试方面,根据教育部的要求,为保障教育公平,学校主动公开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试与录取规定等信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站上公布了《南京森林警察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在学校招生网上,2014年4月公布了《南京森林警察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5月公布了《南京森林警察学院2014年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6月公布了《南京森林警察学院2013年录取分数线统计表》,内容包括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报名流程、测试安排、监督机制与咨询方式等。截止到2014年9月1日,学校招生网发布的招生章程访问人次为42081次,招生来源计划访问人次为28142次,2013年录取分数线统计表访问人次为12198次。为保证招生过程公开透明,招生过程由学校纪委全程监督,在招生章程中公开了纪检监察办公室监督电话,接受公众对招生工作的监督。

(三)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情况

财务方面,学校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已对学校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2013年至2014年学校预决算情况、学校财政性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等《清单》内公开事项作为常态化公开事项进行公开。学校的各项教育收费公示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的规定,在校园网、财务处对外公示栏上公示高校本专科生、住宿费、高等教育考试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举报电话。

资产方面,学校制定和完善了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软件资产管理办法》、《固定资产及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电子类设备维修及处置管理办法》、《闲置及报损报废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大宗物资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招标管理办法》以及《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在仪器设备、图书、药品、基建工程的采购工作中,严格执行采购制度。凡属政府采购目录内物资,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凡预算2—50万元的物资、服务和小型工程采购,由资产处牵头,实行公开招标;凡预算50万元以上的设备、图书、药品采购,全部送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或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凡预算5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全部送南京市工程招标中心公开招标。

2013-2014学年,资产处继续就学校资产状况、资产管理制度、负债等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后勤处就仪器设备、药品等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及招投标情况做了主动公开,对重大基建与维修工程的方案、招投标及工程验收等信息做了主动公开。以上资产相关部门,2013-2014学年内在学校门户网站发布资产类信息120条。

(四)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

在人事师资方面,按照《清单》要求,在学校主页“学校简介”栏和校园信息网中主要公开了以下内容:

1. 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及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的具体信息已在学校主页“学校简介”栏和校园信息网公开。

2.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学校的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在学校《章程》中有具体规定并已公开。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的相关情况都已及时在校园信息网和学校主页公开。

3. 教师争议解决办法。在学校《章程》以及相关规章制度中有具体规定,并均已公开。

(五)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情况

在教学质量方面,学校根据《清单》有关要求,主要公开了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专业设置以及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等社会公众和全校师生比较关注的情况。通过《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等向公众及学校领导、各系相关负责人、教学督导等公布教学情况。科研管理信息公开,则主要通过校园信息网、科研管理系统等形式对科研管理办法、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办法及科研奖励申报等信息进行公开,并对最终申报、评选和推荐结果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依据相关文件要求,教务处按时组织人员统计编写《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2013年度)》已经发布。

(六)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在学生管理服务方面,通过学校主页、校园信息网和部门网站公开的事项主要包括学籍管理办法等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结果公示、助学金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及结果公示,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学生申诉办法等信息,并在每学年初向全体新生发放《学生手册》。与此相关的已经颁布实施的制度,包括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奖励办法》、《奖学金评定办法》、《学生勤工助学管理规定》、《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管理办法》、《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学生校内申诉处理管理规定》。除此之外,学校每周还发布一次《督察简报》通报学生违纪情况。

(七)学风建设信息公开情况

在学风建设方面,公开了《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学术道德规范》、《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等学校学术规范制度与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学术道德规范》、《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已在学校主页和校园信息网进行公开,并形成规章制度汇编印发至各部门。通过学校主页、校园信息网公开了《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学术委员会选举办法》已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下发到各系部。学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和学术委员会形成的所有决议均已通过学校主页、校园信息网进行公示。

(八)学位、学科信息公开情况

在学位、学科信息方面。为落实学校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工作,保证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学士学位的授予细则(暂行)》,并已通过校园信息网和文件予以公开。学校共设置治安学、消防工程、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公安管理、网络安全与执法、警务指挥与战术七个专业。以上学位、学科信息都已通过学校主页、校园信息网和部门网站主动向校内和社会予以公开相关信息。

(九)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情况

对外交流与合作方面,已通过学校主页、校园信息网对相关的信息予以主动公开。

(十)其他

学校就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进行了主动公开。

目前,没有巡视组来校巡视,故没有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已在《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2013-2014学年学校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五、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通过对社会公众和校内师生的调研,2013-2014学年全校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较为满意。

六、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13-2014学年,未产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引起投诉、举报、诉讼及追责的情况。

七、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稳步深入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仍有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在公开信息时主动性不强,部门网站内容更新慢、时效性不强等问题。下一阶段,学校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以贯彻落实《清单》为契机,完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提高信息主动公开意识,优化主动公开流程,做到信息实时发布、及时更新。

(二)继续扩展学校信息公开内容。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继续对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信息进行主动公开。进一步发挥网上征求意见等网上互动功能,提高表格下载等便民服务信息的使用效率和网上办事效率。

(三)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新渠道。依托学校搭建的全方位、多层面的新型信息化宣传服务平台,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新渠道,如增加站内检索功能、设置微信公众平台等,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认知度和信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