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7〕86号)精神和江苏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编制完成了《南京森林警察学院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南京森林警察学院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