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关于组织编制发布普通高等学校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62号)要求和江苏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我院编制完成了《南京森林警察学院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南京森林警察学院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2021年11月15日